烟台:投资“海参肽”血本无归 45人落入“非吸”骗局
烟台:投资“海参肽”血本无归 45人落入“非吸”骗局
时间:2024-01-13 来源:产品中心

  水母网讯(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)听说过“海参肽”吗?不仅产品好,销路前景无限,投资本身有“静态收益”,拉人进入有“动态收益”,上市后还可以给股份……

  以这样的“高额回报”为诱饵,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引得45人“入坑”血本无归。

  2019年5月至6月,宋某某经吕某推荐,对山东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“海参肽”上市项目投资了23.1万元。投资前吕某带宋某某和另外30余人到公司参观。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说让他们投资是为了完善公司的银行交易流水,承诺公司上市后可以分红、给股份、给产品保本。宋某某以自己和妻子、朋友的名义投资后,仅收到返利3.32万元,之后再也无法提现。宋某某遂向招远警方报案。

  随着被告人于某、于某甲、吕某陆续归案,这件披着合法经营外衣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真相浮出水面,与宋某某同样遭遇的至少有45人。

  于某等人的“非吸”手段并不高明,由业务员口口相传,组织客户到公司听课,通过微信群宣传。事实上,如果事先了解一下于某等3人的背景,就会避免“入坑”。3人中于某甲和吕某两人有“非吸”前科,分别被莱阳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。本案中,他们至少向45人非法吸收资金408.69万元。

  最终,于某、于某甲、吕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刑期,并处罚金3万至8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被告人提起上诉,烟台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,目前判决已生效。

  近年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逐渐增多,手段更加隐蔽,花样纷呈。有的打着“看广告赚金币”“消费返利”的幌子;有的以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为诱饵;有的以投资故弄玄虚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为噱头;还有的利用人们的善心打着“扶贫”“助学”“慈善”旗号行非法敛财之事。法官提醒市民增强风险意识,端正心态,理性思考,保护好个人信息,捂紧“钱袋子”,避免入坑。